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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报告(二)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1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根据《江西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运用工作的通知》(赣法府建办字〔2021〕1号)的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年度行政检查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检查事项
    对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使用情况的检查
    二、检查时间
    2021年4月1日-2021年10月31日
    三、检查内容
    散装水泥使用情况。
    四、实施步骤
    1.检查人员向被检企业说明来意,出示行政检查通知和执法证件;
    2.被检企业汇报自查情况;
    3.检查人员通过现场检查、视频回放、查阅资料和谈话询问等方式进行了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不足,提出了整改意见及建议;
    4.填写了检查笔录,并向被检企业现场反馈,双方签字确认。
    五、检查情况
    在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按4%的抽查比例随机抽取出17家被检查企业。被检查企业均100%使用了散装水泥,未发现有使用袋装水泥的情况。
    1.江西昊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因被平台随机抽中两次,为避免多次行政检查给被检企业带来负担,我厅与抚州临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其进行联合行政检查。
    2.南昌睿衡构件有限公司,因被平台随机抽中两次,为避免多次行政检查给被检企业带来负担,我厅与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进行联合行政检查。
    3.安福县名骏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因已停产,我厅未能对其开展行政检查。
    六、对检查对象的评价
    所有被检查企业均能够积极配合检查人员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工作,如实报告预拌混凝土生产经营情况,相关生产、销售台帐记录基本齐全。
    七、处理意见和建议
    (一)处理意见:继续按《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要求使用散装水泥。
    (二)相关建议:强化属地监管,加强督促各地贯彻《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
 
    附件:检查任务表

  文章录入:邹颖        责任编辑:审核员       访问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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