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运用工作的通知》(赣法府建办字〔2021〕1号)的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年度行政检查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检查事项
对从事采砂、运砂船舶建造的单位未按照国家船舶强制性标准生产的检查
二、检查时间
2021年4月1日-2021年10月31日
三、检查内容
1.是否符合船舶生产条件基本要求;
2.是否按规定申请船舶建造检验;
3.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规定。
四、实施步骤
1.检查人员向被检企业说明来意,出示行政检查通知和执法证件;
2.被检查企业汇报自查情况;
3.检查人员通过现场检查、视频回放、查阅资料和谈话询问等方式进行了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不足,提出了整改意见及建议;
4.填写了检查笔录,并向被检查企业现场反馈,双方签字确认。
五、检查情况
在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按20%的抽查比例随机抽取出6家被检查企业。未发现被检查企业违法从事采砂、运砂船舶建造的行为。
六、对检查对象的评价
所有被检查企业均能够积极配合检查人员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工作,如实报告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无违法从事采砂、运砂船舶建造的行为。
七、处理意见和建议
(一)处理意见:在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后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相关建议:被检查单位要加强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工艺规范标准建造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