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大数据企业示范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有关设区市大数据局、信息办:
现将《江西省大数据企业示范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江西省大数据企业示范工作管理办法(试行)1.doc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