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关于做好2020年中国医药统计年报汇编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各省级医药产业集群、基地,各有关医药工业企业: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关于做好2020年<中国医药统计年报>汇编工作的通知》(工消费函〔 2021〕110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并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省医药行业2021年统计工作继续执行《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信部医药工业统计调查制度加强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赣工信医药字〔2019〕319号)的要求。
二、各地工信部门要加强组织、督促、指导、审核辖区内医药企业在“中国医药统计网”网上直报2020年年报和2021年定期报表。对规模以上的医药企业做到应统尽统,及时将其纳入网上直报,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新建、扩建、转产的医用防护产品(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隔离眼罩/面罩、红外额温枪等)生产企业。
三、各医药企业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做好企业2021年工业统计工作。请于4月30日前在“中国医药统计网”网上完成企业2020年年报的网上直报工作,同时按时保质做好2021年月报网上直报。
四、参加全国医药行业排名的医药企业集团要按照工信部通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参加2020年年报排名前100强的企业, 必须提供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联系人: 张坚
联系电话:0791-88916382 (电话/传真)
邮箱地址:237349490@qq.com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厅办公室
2021年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关于做好2020年《中国医药统计年报》汇编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