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随机”监管事项动态调整的通知》(赣法府建办字〔2020〕1号)的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了“双随机”年度行政检查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检查事项
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的行政检查
二、检查时间
2020年8月5日-2020年10月31日
三、检查内容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条件,主要检查:1、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2、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情况;3、健全企业风险防控机制情况;4、完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情况;5、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情况。
四、实施步骤
检查人员向被检单位负责人说明来意,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企业汇报自查情况;检查人员通过现场检查、视频回放、查阅资料和谈话询问等方式进行了检查,对检查出发现的问题出具安全检查意见书,并向企业现场反馈,签字确认。
五、检查情况
对随机抽查的4家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进行了检查,发现问题隐患17条,并出具了安全检查意见书。
六、对被检查单位评价
所有被检查单位均能够积极配合检查人员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工作,如实报告民爆生产经营情况,相关生产、销售台帐记录基本齐全,符合安全生产许可条件。
七、处理意见和建议
(一)处理意见:对检查意见实施闭环管理并报当地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核查,确定整改到位后报省民爆局。
(二)相关建议:强化属地监管,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随机抽查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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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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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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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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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吉安国泰特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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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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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铜业民爆矿服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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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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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矿冶爆锚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德兴市银山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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