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民爆局关于印发全省民爆行业深入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民爆字〔2019〕5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6]45号)的要求,我们对经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抽取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销售许可单位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9年5月1日-2019年7月15日
二、检查内容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条件,主要检查:1、2016年以来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督查检查中已发现安全问题及隐患的整治归零情况。2、2018年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三年专项行动以来自查问题整改归零情况。3、《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089-2018)的落实情况。4、《乳化炸药不合格品及废料处理安全技术条件》(WJ/T9095-2018)的落实情况。5、《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WJ/T9092-2018)的落实情况。6、安全评价报告、工艺技术及设备鉴定证书、设计图纸与企业现状的一致性情况。7、民爆物品帐证相符、帐物相符、流向可查可追溯的执行情况。8、杜绝超员、超量、超产、超 时的执行情况。9、炸药生产线防传(殉)爆措施执行情况。10、密闭式乳化器、基质输送泵、装药机维护保养执行情况。11、民爆生产线抗爆间室门机安全联锁措施的落实情况。12、工业雷管生产线钢板防护间防殉爆能力的建设情况。13、现场混装乳化炸药车乳胶基质含水量标准的执行情况。14、民爆仓库外部安全距离及防火隔离带变化情况。15、民爆仓库同库存放废品、性质不明产品、未进行安全性试验新产品情况。16、市县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及监管队伍建设情况。17、市县民爆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机制建设情况。18、九类消防安全落实情况。
三、实施步骤
检查人员向被检单位负责人说明来意,出示执法证件,企业汇报自查情况,检查人员通过现场检查、视频回放、查阅资料和谈话询问等方式进行了检查,对检查出发现的问题出具安全检查意见书,并向企业现场反馈,签字确认。
四、检查情况
对随机抽查的25家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进行了检查,发现问题隐患70条,并出具了安全检查意见书。
五、对被检查单位评价
所有被检查单位均能够积极配合检查人员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工作,如实报告民爆生产经营情况,相关销售台帐记录基本齐全,符合销售许可条件。
六、处理意见和建议
(一)处理意见:对检查意见实施闭环管理并报当地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核查,确定整改到位后报省民爆局。
(二)相关建议:强化属地监管,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随机抽查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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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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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民爆器材专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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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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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县物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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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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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县飞燕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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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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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市民爆物品专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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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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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民爆器材专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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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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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川县民爆专营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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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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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昌县化工轻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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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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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泰安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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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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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县安泽民爆器材专营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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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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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瑞安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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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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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吉兴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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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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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华安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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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永和民用爆炸物品有限责任公司鄱阳县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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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章源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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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鸣东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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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县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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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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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县国安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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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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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子县兴达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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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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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溪市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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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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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民爆器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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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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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鑫乐民爆器材有限公司浮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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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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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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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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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物资化工轻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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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民用爆破器材专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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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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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民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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